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我委将继续开展2016年省级工程中心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简称“省级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3、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或《江苏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与团队: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较规范的研发管理制度;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支撑体系: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或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优势学科,在所属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
(3)技术基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在同行业或学科内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已拥有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
(4)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产、学、研联合共建。
三、申报程序
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当组织初审,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中央及省所属单位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组织本行业单位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申报分两批,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第二批申报时间我们将另行通知。
2、原则上每市每次申报省级创新平台3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不超过5个,其它单位1个,一个法人单位每次申报1个。
3、申报编制《2016年江苏省XX工程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一式2份(编制大纲见附件1,附电子版)。
4、填报《2016年江苏省级创新平台申请表》(见附件2,excel格式,并附光盘1张)。
联系人: 梁宝珊, 电话:025-83391028。
电子信箱:gjscyc@jsdpc.gov.cn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