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 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主要面向省、市属普通本科高校,依托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按照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省财政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提高生均拨款,本项目所需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由承担高校在提高标准的生均拨款中解决。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其中A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30万元、B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15万元。申报高校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