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

知更鸟

关于开展江苏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的通知

(苏经信科技〔2015〕823号)

 
发布时间:2015-12-22   作者:科技与质量处  
【加入收藏】   【关闭窗口】   【 打印此文】 

  苏经信科技〔2015823

     

各省辖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下称《纲要》),加快实施江苏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下称“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我委将分步进行试点,探索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有效途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中心定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和未来方向,突出协同创新取向,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行业组织等各类创新资源,以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通用产品开发及成果转移扩散为中心任务,以新机制、新模式组建的跨领域、跨区域的为全行业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服务和通用产品开发的战略创新平台。 

  创新中心应由一个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研发能力、在产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单位牵头组建,联合若干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组成,形成跨学科、跨行业协同创新机制,有条件的可以跨区域强强联合组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紧密型的产业联盟和产学研合作体。经过3—5年的建设,逐步走上自主运营的轨道,其间政府资金每年将给予资助。

  二、创新中心组织形式

  (一)企业型创新中心。以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级研发机构为依托,整合科研院所、业务客户、上下游企业等有关创新资源,对行业的应用技术、关键技术和产业化工艺进行开发和研究,为整个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二)院所型创新中心。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优势学科为载体,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相关学科院所,进行工程化研究,并已形成紧密合作型联合体。

  (三)校企联办型创新中心。在产业园区或产业集中区,以官产学研形式,联合园区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建的研发平台。以突破产业发展瓶颈为核心,以“工程化”研发和成果快速 “产业化”为目标,面向产业链重点环节和园区广大中小企业,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技术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风投服务。

  (四)专业检测机构型创新中心。以第三方专业化检测机构为平台,发挥熟知产业技术标准及发展方向、服务能力强、紧密联系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优势,引进、整合科研院所力量和企业资本,加强研究和开发能力,形成综合性的产业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

  三、创新中心组建要素

  (一) 牵头单位条件:

  1、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牵头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5亿元;

  2、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有先进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和高端人才,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较完善的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