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省委人才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2〕33号
各设区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博士后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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