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工信创新〔2024〕95号 |
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常州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办法》(常工信创新〔2023〕93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和其他先进制造业创新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条件 1.生产和制造商为在本市行政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3.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辖市(区)工信(经发)局。材料装订要求:使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按前申报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于左侧胶装成册。 2.辖市(区)择优推荐。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请示件纸质1份),并附创新产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稿)、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3.受理时限。企业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市(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2024年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指南 2.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书 3.承诺书 4.常州市创新产品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指南 一、首台(套)重大装备 1.重点方向 企业通过研发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或国内首台(套)高端装备,整机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或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2.申报条件 (1)产品自主可控程度高,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在设计与制造技术等方面具有标志性突破或根本性改进,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 (2)依法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经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针对装备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4)经专业查新机构针对性能突破等方面进行查新,查新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5)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其中企业标准应按要求备案; (6)经用户单位验证,并出具使用报告,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7)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3.申报材料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书; (3)企业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4)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相关证明材料:产品相关知识产权证书、查新报告、产品执行标准、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产品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和用户报告(自研自用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等。 项目主办处室:装备工业处 联系电话:85681221 二、首批次新材料 1.重点方向 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等领域,重点支持符合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 2.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技术成熟度高,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艺和装备体系,产品性能可靠,并已实现商业化销售; (2)产品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 (3)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3.申报材料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书; (3)企业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4)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相关证明材料:产品相关专利证书、查新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证明产品首创性和先进性的其他附件材料等。 项目主办处室:技术创新处 联系电话:85681262 三、首版次软件产品 1.重点方向 软件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类别属于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平台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5G相关软件、人工智能软件等高端软件,或在省、市先进制造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重要领域有创新型应用的行业应用软件。 2.申报条件 (1)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开发完成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著作权人须包含申请单位); (2)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3)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 (4)符合以下条件软件产品优先列入创新产品目录:与信创技术路线相适配;拥有相关专利,研发过程推动了相关标准制定;填报2023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等; (5)企业自用的软件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征集范围。 3.申报材料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书; (3)企业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23年应征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 (7)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相关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证书、标准文件参与制定证明材料、信创体系适配性测试报告等。 项目主办处室: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85681289 四、其他先进制造业创新产品 1.重点方向 “三首”产品以外,符合我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领域的创新产品。 2.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产业变革方向,且知识产权明晰,能代表先进技术的发展方向; (2)产品为近三年内研制成功,产品必须来自申请单位,或者产品的关键部件、核心技术、注册商标、整体设计等来自申请单位; (3)新投放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大。 3.申报材料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书; (3)企业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4)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相关证明材料:产品相关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查新报告、鉴定意见、用户试用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项目主办处室:技术创新处 联系电话:85681267 附件2 常州市创新产品申报书 申报创新产品类别: □首台(套)重大装备 □首批次新材料 □首版次软件 □其他先进制造业创新产品 申请单位(盖章): 产品名称及型号(版本号): 填 报 日 期: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〇二四年
备注:企业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规定填写。
常州市创新产品总结报告 总结本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创新性、产品可靠性方面的特色优势,突出与同类领先产品的对比分析。介绍本产品的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本地产业的拉动作用。 一、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条目式列出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二、产品知识产权情况 (简要说明产品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查新等情况。) 三、主要创新点 (简要说明产品与国内外主要同类产品比较,有哪些主要创新点,技术水平、性能指标、综合成本等方面有哪些比较优势。) 四、产品可靠性 (简要说明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用户试用、质量管控等方面的情况。) 五、产品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 (简要分析产品预期新增销售、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经济效益;产品对提升企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企业和品牌影响力、参与标准制定等方面的社会效益;产品投放市场后对上下游产业链的拉动促进作用。) 附件3 承 诺 书 我单位已了解申报常州市创新产品的相关要求,本申报书所填内容及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