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省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开始啦!
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是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上一届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按时完成2017年度、2018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申报企业不能被录入“经营异常名录”;
申报企业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申报企业不得存在较重违法、违规行政处罚记录;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时间安排
1、2019年8月31日前,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通知要求完成初审并向省局报送推荐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名单;
2、2019年9月至11月,完成对申报企业进行函询和信用测评工作;
3、2019年11月份,省市场监管局公示“2017-2018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特别提醒
1、申报企业请及时与所在市市场监管局联系;
2、原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也需参加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