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评审标准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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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定性指标
(一)工业设计中心设立时间不低于2年,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工业设计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
(三)2013年和2014年获得的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不低于20项。
(四)2013年1月1日以来,工业设计中心及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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