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科技〔2015〕187号
各省辖市经信委,有关县(市)经信委(局):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经信科技〔2010〕1081号),将对2013年以前(含2013年)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每两年一次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材料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2014年度)及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物流企业按照《物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填报数据。2014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只需报送评价数据表。
二、请参加评价的工业企业通过2014年修订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以下简称“编报系统”)软件填报评价数据(数据类型选择“评价”),将导出的数据文件(sdf格式)一并上报。
三、请各地按照《2015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格式》的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企业编制评价材料,并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于5月14日至16日将企业评价材料(1份)和《2015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汇总表》(附件,作为公文附件)行文集中上报我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价材料(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评价材料格式》要求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评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编报系统”软件和《2015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格式》可在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的“科技处”栏目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各地使用“编报系统”汇总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数据表,将数据导出生成的sdf格式文件、工作总结和评价数据表电子版(word格式,不含附件证明材料)、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省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李凯,唐世洁
电 话:025-83392940(兼传真),83391968
邮 箱:kjclk@qq.com
“编报系统”软件技术支持:魏房忠 13851802803
附件:2015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汇总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