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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科技〔2015〕190号)

 
发布时间:2015-04-07   作者:科技与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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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经信科技〔2015〕190号

各省辖市经信委,有关县(市)经信委(局):

  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经信科技〔2010〕108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5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领域包括工业和物流业,工业领域重点突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两化融合、军民融合等产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物流企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第一批省认定物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苏经信经〔2009〕143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认真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三、请各地指导企业按照《申报材料格式》的要求编制材料,认真审核并保证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工业企业、物流企业申报组织工作由各地经信委科技处(科)室分别会负责中小企业科技工作、物流工作的处室承担。

  四、各地经信委(局)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初审,按《办法》有关规定条件核查企业有无涉税、走私、严重失信、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确定推荐企业名单,于5月14日至16日将申报文件和《2015年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作为文件附件)上报省经信委(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同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申报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企业(不包括物流企业)需使用2014年新修订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以下简称“编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规程参阅软件包中的《使用说明》。各地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的同时,使用“编报系统”软件汇总申报企业的数据,将数据导出生成的文件(sdf格式)、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申请报告和评价数据表电子版(word格式,不含附件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联系人电子邮箱。“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软件、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申报材料格式》可在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jseic.gov.cn/)“科技处”栏目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省经信委联系人:科技与质量处 李凯 唐世洁

  电话:025-83392940(兼传真),83391968

  邮箱:kjclk@qq.com

  “编报系统”软件技术支持:魏房忠 13851802803

  

  附件:2015年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