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

知更鸟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677/2015-00104 信息分类  财政教科文 / 教科文处 /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15-03-30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苏体经〔2015〕28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文广体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就2015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类。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托管经营、连锁经营、合作经营等运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与运作;混合所有制的大型体育场馆运营主体的创新培育;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开展体育健身服务的全民健身中心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型体育场馆闲置空间利用与功能整合提升;以体育场馆群为主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和重要功能区建设等。
(二)体育健身健康服务与培训类。体育服务内容和运作模式的创新;体育健身服务连锁发展与品牌打造;利用闲置设施改扩建体育健身场所;有助于体育产业发展、拉动体育消费的特色体育项目及相关联产业发展项目;以运动康复、健康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健康服务项目;体教融合开展的青少年体育培训;促进体育健身业发展的中介服务平台建设等。
   (三)体育赛事活动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初始培育期的品牌赛事;申、承办的影响较大的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体育传统品牌赛事;历史文化悠久的传统(特色)群体赛事和基于大型体育场馆创新开发、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群众性业余赛事等。
   (四)体育装备类。科技创新、智能产品开发;体育科技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体育装备制造向体育服务业转型升级;体育用品市场流通渠道建设和营销模式创新;自主品牌打造与标准化建设等。
(五)体育资源社会化运作类。高水平运动队办队模式创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社会化运作;依托职业联赛开展的体育产业创新运营;体育社会组织创新运作等。
(六)体育产业基地类。省级以上综合类、特色类体育产业基地创建;优化支撑体育产业基地建设的重大项目;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工作平台搭建和运作;提升体育产业基地水平和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特色体育产业园区建设等。
(七)其他类。体育电商、展会活动、信息服务、体育资源交易等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体育旅游、体育康复、体育创意、体育建筑等符合《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指南(2014-2015年)》确定的产业类型的具体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行项目化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育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较强的产业属性和体育关联度,对提升体育产业竞争力、拉动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一)资助、贴息类项目要求
1、申报体育赛事活动类项目必须为已经获得办赛资格、将于2015年期间举办的赛事活动。除体育赛事活动类之外的其它类申报项目须为2015年4月30日(申报最后截止日期)已开工的项目。
2、体育装备制造类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社会力量投资开展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针对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区等开展的小型健身场所,以及创新性体育科技研发类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上述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投资额应不低于200万元。
3、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对体育装备企业投产扩能、生产线技术改造等项目主要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
4、优先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改革相关项目。
(二)奖励类项目要求
1、利用存量资源开展健身服务。利用大型体育场馆的闲置空间和其他可用于体育健身场所的闲置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大众健身场所。申报该类支持方式项目要求:(1)2012-2014年间建成并投入运营;(2)体育场馆或健身场所综合利用的单体面积2000㎡以上;(3)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4)拥有所利用闲置设施的合法使用权(须提供相关权属证明);(5)申报项目需有独立核算数据;(6)2011-2014年首次申报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2、开发新建体育设施。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体育设施。申报该类支持方式项目要求:(1)2012-2014年间建成并投入运营;(2)申报项目须为新建体育设施;(3)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4)拥有新建体育设施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须提供相关权属证明);(5)2011-2014年首次申报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单位存续期必须1年(含)以上(名称、经营(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如有变更,以变更前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二)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做到项目资金单独核算。
(四)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申报体育装备制造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