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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两化深度融合创新(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工程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两化深度融合创新(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作者:企业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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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经信企信[2015]151号

各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强省建设,提升两化深度融合对经济转型升级、调结构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培育和引导创建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信息化新的增长点,加快实现重点企业、行业的互联网化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我省两化深度融合水平,决定开展2015年两化深度融合创新(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工程(以下简称融合创新工程)评选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省内注册的企业,均可申报。

  申报类别包括协同设计和研发、协同制造或云制造、供应链协同、规模个性化定制、C2B、移动O2O、众包、云平台、大数据服务、集成创新、工业互联网和智慧工厂等融合创新工程。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申报融合创新工程须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企业或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有科学可行的建设实施方案,严格履行工程审批程序,实行法人负责、招投标、监理等项目管理制度,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体系健全。

  2、围绕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的重点环节和关键业务,开展创新性服务,项目提供的服务覆盖企业业务全流程、产品全生命周期或全价值链,服务效果明显,或在关键环节能有效有力支撑企业实现突破转型升级。项目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引导性,对全省各重点企业或行业两化深度融合建设有重大示范推广和带动作用,有利于提高企业或行业的两化深度融合水平。

  3、坚持需求主导、以用促建,坚持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集成应用,在成功应用基础上,建立了成熟的发展应用模式以及具有自身特色的推进保障机制,形成了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解决方案,并具有很强的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注重融合创新和自主可控,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化产品、工具、装备和服务在工业领域各环节中的创新应用和深化融合,较好促进带动了省内企业、产业的发展,具有原创性。

  5、申报项目在2015年底前完成,并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具有较大经济影响力。

  两化融合试点和示范、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优先。(以上相关条件请附证明材料)

  三、评选程序

  2015年融合创新工程评选分为申报、初审、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