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江苏省文化科技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7
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江苏省文化科技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科高〔2013〕16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和《江苏省文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精神,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提高文化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新兴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根据《江苏省文化科技产业园管理办法》(苏科高〔2012〕32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江苏省文化科技产业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江苏省文化科技产业园是指从事文化与科技融合相关工作,依托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科技研发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建立起来的特色产业集群或具有鲜明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特征的区域。省级文化科技产业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发展方向明确,形成明确的产业园形态,经营状况良好;
2、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服务人员具有文化科技产业培育的知识积累和服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