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发展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5 作者:经济运行局
2012年度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发展项目申报通知
2012年度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发展项目申报补充说明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发展项目申报工作,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2〕426号、苏财工贸〔2012〕61号)有关要求,现对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发展项目(A9)项目申报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支持重点 (一)工业设计专业机构培育项目:支持优秀成长型设计机构、设计企业发展壮大;(二)生产性服务业载体建设项目:支持培育工业设计园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区及相关服务平台建设;(三)制造企业服务化和服务外包项目:鼓励制造企业开展故障诊断、实时监控、远程咨询、在线维护等新业态,提高产品服务价值比重。鼓励制造企业将工业设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设备监控检修等服务外包。 二、支持方式 工业设计专业机构培育项目、制造企业服务化和服务外包项目,按合同金额给予一定补助;生产性服务业载体建设项目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工业设计专业机构培育项目 1、基本情况表(附表一)、工业设计专业机构培育项目申报表(附表二)、用户评价表(附表三,5家以上); 2、2011年度服务的企业或项目明细、合同书及发票复印件; 3、专业设计人员名录及资质、学历复印件; 4、相关配套设备、软件等设施明细表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5、企业获得的有关奖项证明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生产性服务业载体建设项目 1、基本情况表(附表一)、生产性服务业载体建设项目申报表(附表四); 2、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内重点企业发展情况(5家); 3、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特色、为打造平台所购置设备或软件等设施明细表及发票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园区建设批复复印件; 5、园区获得的相关认定、授牌复印件;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制造企业服务化和服务外包项目 制造企业服务化项目 1、基本情况表(附表一); 2、企业服务化项目情况说明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投入、产出、成效及企业下阶段发展计划(3000字);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制造企业服务外包项目 1、企业(园区)基本情况表(附表一)、制造企业服务外包项目申报表(附表五); 2、制造企业服务外包接包方企业简介(附表六); 3、项目合同书,外包工业设计服务的还需说明项目预计投产效益情况; 4、项目付款发票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5、项目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或园区公章,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同一个项目不重复享受补助,同一家单位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请各市严格按照苏经信综合〔2012〕426号、苏财工贸〔2012〕61号通知要求,规范组织做好本地区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发展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柯 瑶 电话:025-83398231; 吴小松 电话:025-83321878。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