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9 作者:江苏省军工学会
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是由江苏省军工学会设立,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审核并批准,国家科技部登记(证书编号005 科奖社证字005号),面向军民结合领域的科技奖项。为做好2012年度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励工作,根据《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授予在军民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实现军民结合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下列情况不属于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励范围:
1、在知识产权方面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
2、成果实际应用未满一年的;
3、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因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
4、同类项目已奖励或已奖励项目的系列产品、衍生产品,其原理、结构、性能等无新的突破和军民结合效益不十分显著的。
二、奖励类别
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三、获奖待遇
1、获奖项目成果由江苏省军工学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
2、获奖业绩由省军工学会出具证明,推荐作为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3、获奖项目成果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4、获奖项目成果享受江苏省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
四、申报推荐要求
1、会员单位及个人申报参评项目成果时,须填写《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附件,并由所在(会员)单位在《申报书》中签署申报意见即可(视为填写了《推荐表》)。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申报。
2、非会员单位及个人申报参评项目成果时,须填写《申报书》及附件并由相关院士或下列单位推荐(填写《推荐表》),方可申报。
3、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接受相关院士和以下单位推荐:
(1)江苏省国防科工办、各市国防科工办;
(2)解放军军事代表机构;
(3)江苏省军工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4)江苏与军工有关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
(5)江苏省军工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4、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实行限额推荐。
江苏省国防科工办、解放军军事代表机构推荐不超过5项;各市国防科工办、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机构推荐不超过3项;江苏与军工有关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推荐不超过2项;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院士推荐数额不限)
5、2012年度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申报实行书面申报与电子文档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报与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一致。
未按上述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是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尺寸规格为A4纸(高297mm、宽210mm)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mm、宽170mm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mm,正文内容文字应不小于5号字,附件材料的尺寸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2、《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应按上述顺序合装成册,装订必须整齐牢固,不加封面,并要求正反面打印(复印)。
3、申报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各级审查和签署真实、准确、齐全,印章清晰可辨。
六、其它事项
1、各申报单位每项申报项目须填写《申报书》(及附件) 一式六份纸质文件(附光盘一张)并报送。
2、各推荐单位须填写《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电子文档)并报送。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项目可直接申报我会。
4、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请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军民结合处”内“军工学会”栏目中下载(《申报工作手册》)相关资料。
5、奖励申报过程中若遇到具体问题,可与奖励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 萸,联系电话: (025)83398263。
6、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5月10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材料送交地点:
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310室。
联系人:陆燕,联系电话: (025)83304802。
附件:《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手册》
江苏省军工学会
江苏军民结合科技创新奖奖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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