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
第11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12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月3日
第11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12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