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
江苏省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科技部 工商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和《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商流〔2013〕1354号)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市推荐申请2013年中央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中包括的养老服务业、电子商务示范建设、酒类流通管理、再生资源体系建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等扶持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分组评审,根据各专家组评审意见,初步确定对上述5类67个项目给予扶持。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6日到3月12日。
对拟扶持企业和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向省商务厅监察室、服贸处、电商处、运行处、流通处、市建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监察室:025-57710176
省商务厅服贸处:025-57710370
省商务厅电商处:025-57710183
省商务厅运行处:025-57710385
省商务厅流通处:025-57710371
省商务厅市建处:025-57710283
附件: 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
项目
省商务厅
2014年3月6日
附件:
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
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
一、 养老服务业(服贸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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