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苏省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项目
关于发布2016年度江苏省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7-22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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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合资金使用范围 1. 资源集聚。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要求,重点支持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水平研发机构的引进。 2. 应用示范。围绕产业应用需求,重点支持产业应用技术开发,开展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应用示范,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 3. 功能完善。在科教城现有平台基础上,建设智能制造云平台、知识产权布局与交易平台、技术交易平台和高端人才库(科研机构、企业人才双聘计划),加快人才、知识产权流通,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 二、资金支持额度与管理办法 2016年度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项目分为专项、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三类。重点项目单项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面上项目单项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2016年度资金主要支持新引进项目和新建项目。 2016年度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项目的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智创发[2016]4号)。 三、项目组织方式 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项目按照“成熟一批,遴选一批”的原则组织实施;采用集中评审制,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评审。
根据省、市、区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下达情况,后续考虑继续支持。 2. 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组织方式。通过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围绕智能装备和机器人核心技术、核心部件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支撑产业高端攀升。 四、申报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团队完整,实力突出,与常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有稳定合作基础; 2. 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或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资金(可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出资)与资助专项资金比原则上不低于2:1; 3.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 已享受过政府资助或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5. 项目资助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提供项目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6.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注册在常州科教城范围内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拟落户常州科教城内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五、重点支持领域及内容 1. 高性能及高度集成传感器; 2. 高性能无人机飞控芯片及动力系统; 3. 机器视觉、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和高可靠实时通信网络技术等关键技术; 4. 具有身份识别和环境识别的无人机管控系统与智能通信系统; 5. 空域协调的智能云服务系统及其关键技术; 6. 智能机械臂及其关键技术。 7. 基于AR/VR的优化设计与模块化设计、数字化车间设计、远程监控及维护的关键技术; 8. 高性能伺服电机、减速机和无线射频传感器及其关键技术; 9. 高性能AGV、纺织穿梭机、智能电子制造成套设备、自动化物流设备、新能源汽车制造成套设备、3D打印设备等高端设备; 10. 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 11. 新能源汽车、智能轨道交通、智能纺织、智能电力等高端设备及高端智慧工厂; 12.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云平台系统。 六、申报程序 项目受理——专家评审——会审、查重——公示立项 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江苏省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办公室(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网站(http://www.istar.ac.cn)省创新中心专栏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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