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茅山旅游度假区,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 ||
根据《金坛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区政府最新要求,现组织2016年金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6年度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目的,重点奖励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 二、申报范围 1.应用类科技成果 应用类科技成果(包括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应用)应围绕全市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提升的重点领域。在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研究成果在金坛区经过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社会公益类科技成果
社会公益类科技成果应在技术和方法上取得突破,在行业得到推广应用,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显著影响。其中医疗 3.重大工程类科技成果 重大工程类科技成果应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的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以及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一年以上,取得较好的实际使用效果。 4.软科学类研究成果 软科学类项目应突出在基础理论方面的创新,促进我区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决策咨询、科技规划和管理方法,具有独到见解,已被有关部门采纳并应用,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区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本区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公开发表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必须是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单位不得申报)。 2.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项目及附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2016年度金坛区科技进步奖: (1)2016年7月31日前通过金坛区级以上的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 (2)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与项目核心技术完全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并已取得显著产业化成效的项目; (3)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由3名正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推荐。 (4)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取得批准、证明文件(如品种审定证书、新药批准证书等)。 4.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得公开的项目;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的确认和排序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3)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尚未取得相应的批准和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4)已获得上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5)上年度评审结束后主动申请撤销奖励的成果须隔年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3.查新报告(必须是2015年1月1日后由国家、部、省认定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或论文引用情况报告。 4.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必须提供生效的项目任务书、合同书)。 5.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6.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报告(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出具的)。 7.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盖财务部门印章原件)。 8.发明专利证书(含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版权证书等。 9.品种审定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批准证明文件(新药、医疗仪器、通讯设备、压力容器、食品等)。 10.一年以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11.环境评价报告(可能涉及环境污染的)。 12.其他证明(如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论文等),根据需要酌情提供。卫生项目须提供病例清单。 13.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 所有申报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数量:全套材料1份、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情况表(不装订)5份;申报项目的材料应装入资料袋,并按“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格式在资料袋封面注明。 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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