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5-23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 字号:〖大 中 小〗 |
常经信信推〔2016〕152号 各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和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向各领域延伸拓展,加快互联网融合改造传统行业,促进跨界创新、融合发展,引领新应用、创造新业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常经信综合〔2011〕204号、常财工贸〔2011〕67号)和实际情况需求,现就2016年度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两化融合类 1、企业两化融合智慧项目 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具有较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工业产品、装备、设备或控制装置;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智能化关键技术或装置,提升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形成高效的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在现有企业信息化系统(如ERP系统)基础上,延伸和拓展企业信息化系统的深度应用(生产高级排程系统APS、产品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生产执行或控制系统MES和供应链协同管理系统等);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市场开拓、供应链管理和创新服务等方面实施的转型升级项目。 2、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项目 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理念从技术导向向管理变革、组织优化、战略管控转变,发展目标从技术应用向能力提升转变,运营模式从传统的粗放型模式向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精细化模式转变,推进主体从信息化部门向全员参与转变。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围绕所打造的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持续改进,提升核心竞争力,加速实现产业整体升级。 (二)公共服务平台类 鼓励运用信息技术服务于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成熟的发展应用模式,形成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解决方案;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常州市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项目的实施地点必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4)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表指定的方向; (5)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2、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的单位还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两化融合类项目申报条件:已接受市经信委组织培育的智慧企业或2016年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所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2)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建设以需求为主导,坚持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集成应用,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引导性和代表性,对全市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信息化建设有较好的示范推广和带动作用。所申报项目要求已竣工并有明显阶段性成果,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所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支持方式 两化融合类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不高于3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不高于100万元。 四、组织申报事项 1、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经信委汇总。 (2)本次申报采用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的方式。企业除按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外,同时登录“常州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qyfz.czfb.gov.cn)在线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包括: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引导资金申报书(附件2)、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4),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和申报书装订成册,承诺书单列。 (3)申报单位须按照重点支持领域规定的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2、申报材料: (1)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引导资金申报书(附件2); (3)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4)。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从市经信委网站(http://jxw.changzhou.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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