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进行加计扣除? 时间:2022年6月25日 作者:知更鸟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进行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来源:江苏省地税局网站 字 体:【大 中 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的规定,其他事项(四)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因此,无论研发活动是否成功,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的支出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加计扣除政策。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上一篇: 企业因从事研发活动而获得政府部门的相关补助,企业收到此笔补助金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如何处理? 下一篇: 3月1日起江苏地税掌上办税APP在全省全面上线 相关文章 契税热点问题汇编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一本式(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关于推广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减免税申报与减免税认定操作变化的通知 2014年起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有何规定? 关于“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相关问题 【辅导】财政补贴收入怎么花,最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