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从事研发活动而获得政府部门的相关补助,企业收到此笔补助金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2年6月25日 作者:知更鸟 某企业因从事研发活动而获得政府部门的相关补助,企业收到此笔补助金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3日 字 体:【大 中 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的规定,(一)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上一篇: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答之一(汇缴申报须知) 下一篇: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进行加计扣除? 相关文章 契税热点问题汇编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一本式(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关于推广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减免税申报与减免税认定操作变化的通知 2014年起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有何规定? 关于“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相关问题 【辅导】财政补贴收入怎么花,最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