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企业应在何时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2014年起企业应在何时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6日
答: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的规定,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起企业应在何时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的规定,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