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以后,南京某企业到无锡提供建筑安装劳务,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2013年10月1日以后,南京某企业到无锡提供建筑安装劳务,不需要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明后,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征收?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出经营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13〕253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在我省地税征管的企业,在省内外出经营并按规定办理报验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未办理报验登记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2013年10月1日以后,取消外经证后,若该南京企业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局依法办理报验登记手续的,其企业所得税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