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以后,南京某企业到苏州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应携带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2013年10月1日以后,南京某企业到苏州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应携带哪些资料?
答:根据《关于改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的通知》(苏地税函〔2013〕221号)的规定,从10月1日起,对在本省范围内异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浩动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消申请开具和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管理事项,改由纳税人在经营地地税机关直接凭相关资料申请报验登记。
因此,2013年10月1日以后,该南京企业到苏州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办理报验登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负责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明;3、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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