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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创智武进当标杆”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发〔2022〕13号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创智武进当标杆”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创智武进当标杆”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创智武进当标杆”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532”发展战略,奋力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武进标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创智武进当标杆”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进一步巩固“在全市挑大梁、在全省当先行、在全国占前位”的目标,通过比学赶超增强动力,对照目标传递压力,解决问题提供助力,提升服务激发活力,进一步强化“以项目论英雄、争第一创唯一”的争先意识,广泛凝聚“创新驱动、智造赋能”的强烈共识,争当高质量发展典范,争做全省现代化建设排头兵,以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对象

各镇、开发区。

三、活动内容

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情况。

四、活动办法

总分100分: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40分,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60分。

(一)评价内容

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限上批发业销售额、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服务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项指标。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主要评价“招引、推进、质效、贡献、服务”5个方面。

(二)评分标准

主要经济指标、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评分细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详见附件)

(三)总分测算

总得分=主要经济指标得分+重大项目招引推进得分。

五、活动奖项

设置活动“红旗奖”。每月总得分排名第一的开发区及排名前三的镇获活动“红旗奖”。

六、活动机制

每周六召开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题推进会,每月25日左右召开全区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推进会。建立“月通报、季表彰”活动机制。

七、保障措施

1. 明确部门职责。全区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创智武进当标杆”活动顺利开展。由发改局、商务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指标月度分地区完成情况数据,发改局负责汇总并进行评分。

2. 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开发区于每周四前报送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数据;统计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于每月20日左右报送主要经济指标各板块完成情况。发改局负责及时汇总、分析、打分。

3. 加强督查考核。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突出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定期督办,确保项目加快推进。调整优化考核体系,将活动测评结果纳入《2022年度镇、重点园区高质量考核实施方案》中,每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获得“红旗奖”的板块将在年度高质量考核总分中加0.05分。各镇每连续三次排名后两名的,将在年度高质量考核总分中扣0.05分;开发区每连续两次得分低于全区平均值的,将在年度高质量考核总分中扣0.05分。

附件:1.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评分办法

2. 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评分办法

附件1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评分办法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创智武进当标杆”活动实施意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各镇、开发区开展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对象

各镇、开发区。

二、监测指标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限上批发业销售额、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服务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8个指标。

三、评分办法

每项指标基本分均为10分。

(一)评价内容

重点监测评价指标的增速及占比变动度情况。

(二)评分标准

重点评价指标增速和占比变动度:

增速得分=[(实际值-最小值)/极差×0.4+0.6]×6

占比变动度得分=[(变动实际值-最小值)/极差×0.4+0.6]×4

指标得分=增速得分+占比变动度得分

最高得基本分。

(三)总分测算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总得分=(各项指标得分相加/80×100)×40%

四、评比办法

区发改局牵头,统计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指标月度分地区完成情况数据,发改局及时汇总、分析、打分。

五、结果应用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评比结果纳入全区“创智武进当标杆”竞赛活动考核中。

附件2

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评分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部署,强化“以项目论英雄”,实现重大项目招引、推进新突破,在全区营造“创智武进当标杆”的良好氛围,为“532”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各镇、开发区开展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评比活动。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活动对象

各镇、开发区。

二、监测指标

主要评价重大项目招引、推进、质效、贡献、服务等5个指标。

三、评比内容

(一)评价内容

按总分100分进行分解,对各镇、开发区的重大项目招引、推进、质效、贡献、服务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评分标准

1. 招引。基准分30分,主要评比项目招引数量、招引落地率、外资到账率等情况。

2. 推进。基准分20分,主要评比项目开、竣工情况。

3. 质效。基准分20分,主要评比招引项目质量、重点项目统计入库等情况。

4. 贡献。基准分20分,主要评比新增入库和投资完成情况。同时对各镇、开发区在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引项目上实现突破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分、15分的加分。

5. 服务。基准分10分,主要评比重大项目建设节点推进落实情况。

(三)总分测算

各镇、开发区总得分=五项工作得分相加×60%

四、评比方法

各镇、开发区评比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商务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评比小组,进行评比打分,结果报区主要领导审定。

五、结果应用

重大项目招引及推进评比结果纳入全区“创智武进当标杆”竞赛活动考核中。嘉泽镇当月新增入库总投资3亿元以上项目;其余各镇当月新增入库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开发区当月新增入库总投资30亿元以上项目的,可直接获当月“红旗奖”,不占“红旗奖”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