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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新农〔2024〕160号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新桥街道建设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开人才办〔2021〕14号 常新农〔2021〕89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对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的扶持政策,现组织开展2024年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已认定现代农业人才

  1.已认定就业人才在新北区农业企事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2.已认定创业人才企业注册登记满2年,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二)引入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事业、机关单位除外)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人才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和用人单位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镇(街道)申报,工作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人才

  (1)《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

  (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3)社保缴纳证明(身份为外籍的不需要提供)。

  2.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吸纳人才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二)镇级审核

  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三)区级审核

  申报人才和用人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材料初审及原件核验,经局党组会议集中审定后报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四)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人才。

  四、其他事项

  1.与市级出台的其他相关政策有重叠的,按照“补差”原则执行;

  2.申报工作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二处(云河路69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1120),电话:85127699,联系人:吴悠。

  附件:1.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docx

  2.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docx

  3.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