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常新农〔2024〕160号 |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新桥街道建设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开人才办〔2021〕14号 常新农〔2021〕89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对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的扶持政策,现组织开展2024年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已认定现代农业人才 1.已认定就业人才在新北区农业企事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2.已认定创业人才企业注册登记满2年,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二)引入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事业、机关单位除外)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人才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和用人单位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镇(街道)申报,工作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人才 (1)《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 (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3)社保缴纳证明(身份为外籍的不需要提供)。 2.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引才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吸纳人才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二)镇级审核 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三)区级审核 申报人才和用人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材料初审及原件核验,经局党组会议集中审定后报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四)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人才。 四、其他事项 1.与市级出台的其他相关政策有重叠的,按照“补差”原则执行; 2.申报工作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二处(云河路69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1120),电话:85127699,联系人:吴悠。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