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根据《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苏农便〔2023〕393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104号)文件要求,用好2023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重大政策资金,现就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农业全产业链方向
根据各地前期摸排产业链建设发展需求,本次主要支持方向为:生猪、河蟹。
二、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包括对强链补链延链有突出作用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带动范围广、能力强的被纳入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的50个“链主”企业和150个骨干企业、预制菜加工企业(省级预制菜入库企业优先考虑)、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具备可操作性的、长效性的联农带农机制作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
三、支持领域和环节
原则上支持标准化种养、农产品加工、社会化服务、休闲农业等全产业链各环节,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环节及农产品加工“智改数转”、预制菜产业培育、联农带农模式构建等方面,用于重点环节的省级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70%。省财政资金支出方向应紧紧围绕产业链发展,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等,不得用于示范园建设规划、招商规划、建设方案等第三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用于项目验收、检查、绩效管理等,不得用于一次性物料支出,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含)以上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支持。原则上不得直接支持企业全套生产线投资,确有必要的,应当把财政奖补资金通过折股量化、收益分红等方式让村集体或农民直接受益。
四、支持方式和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省级补助资金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整合地方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11月底基本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生产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向项目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指导申报主体编制本县域项目实施方案,县级审核通过后报市农业农村局(一式三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日,申报材料不完整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联合主体依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市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后,组成市域项目实施方案,在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审核,并根据省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履行相关项目批复手续。
联系人:朱冬桥,0515-88269420。
(二)绩效管理
省级财政资金分两批拨付,首批拨付50%,根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酌情拨付剩余50%。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暂定资金计划及绩效要求
2、2023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县(市、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