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经信委、常熟市经信委、太仓市经信委、吴江区经信委、吴中区经信局、相城区经信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经发委、高新区发改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苏经信运行〔2018〕20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省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属地原则,各地经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择强推荐。于4月26日(周四)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2、报送材料:
(1)企业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张)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推荐单位处加盖当地经信部门公章);
(2)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加盖当地经信部门公章)。
3、申报企业应具备省通知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制作材料。
附件:2018年度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通知
苏州经信委
2018年3月30日
业务咨询和材料报送请联系当地经信部门:
张家港市经信委 56729023
常熟市经信委 51530329
太仓市经信委 53572327
吴江区经信委 63982173
吴中区经信局 65254889
相城区经信局 85182083
姑苏区经科局 68727612
工业园区经发委 66681042
高新区发改局 68750945
苏州市经信委 6861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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