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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6133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人才发展规划(2017—2020)》(苏发改服务发〔20171546号)文件精神,强化人才对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构建江苏服务产业新体系,将在全省组织开展第四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省现代服务业产业领域从事企业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工艺创新等工作,在推进服务业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已荣获过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3年内已获得人才类省级表彰的,不再参加申报。

 

    二、评选条件

 

    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两类。创业类指在我省创(领)办服务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创新类指在我省服务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三、评选程序和申报方法

 

    (一)评选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实施。评选程序主要包括组织报名和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通报表彰等环节。

    (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负责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人选的报名组织、资格初审、遴选、公示、人选上报等工作,推荐材料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汇总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推荐人数不得超过省下达的上限指标,具体见《各市推荐名额表》(附件2),相同行业推荐不得超过2人,推荐上报人选应有排名顺序。

    (三)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可对照评选条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推荐候选人,每家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省内有分支机构的,由省级总机构综合情况后进行推荐。

 

    四、评审和奖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审、考察和公示,授予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称号,颁发获奖证书,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万元。第四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奖励10名。

 

    五、申报材料

 

    由候选人按要求填写《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候选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候选人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复印件、其他任职或出资证明),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

     (二)反映候选人能力、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成果鉴定证书、成果应用证明、获奖证书、近3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三)候选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资质证明(证书)、照片;

    (四)候选人创办或工作所在企业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获国际认证情况等)、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和有关获奖、荣誉证明等。

    《江苏省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发送至jsrckfb@163.com

    (五)其他有关材料:

    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候选人报名、资格初审、遴选、公示等推荐工作的书面情况报告;

    2. 推荐单位填写的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并报送电子文档至jsrckfb@163.com

    相关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下载。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是推进我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注重人才的贡献、创新、业绩和社会影响力,真正把为我省服务业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人才选拔出来。

    (三)注重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不同方式,大力宣传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的重要意义、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扩大评选工作的影响力和参与范围,广泛发动各类服务业人才和单位参加申报、推荐,尤其加强对新列入评选范围的高技能服务人才的宣传发动,在全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造创业氛围。

    (四)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材料,于201843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蒋亚芬 025-83236093;省发展改革委 李兴华 025-83672001

 

    附件:1. 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

        2. 各市推荐名额表

        3. 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4.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汇总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329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