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江苏“外专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江苏“外专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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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宁部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有关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部署要求,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江苏外专百人计划的意见》(苏人社发〔2013〕60号)和《江苏省引进外国人才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7〕207号),现就第五批江苏“外专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更大力度实施新时代外国人才引进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引进处于国际产业和科技发展前沿、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引才标准的外国人才,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有力的外国人才智力支撑。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我省境内各类非外资法人单位。 三、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选原则上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重点支持引进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对有突出成绩或我省急需紧缺的人才,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申报时应附破格申报说明。 (二)项目人选条件 1. A类项目人选,引进后应能在我省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 B类项目人选,引进后1年内应能在我省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一)深入对接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为进一步发挥江苏“外专百人计划”为国家重点引才计划培育专家人选的独特优势,各市、各项目单位应依照国家“千人计划”引才标准推荐申报人选。凡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的,原则上应先申报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已入选第八批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但未入选江苏“外专百人计划”的专家,将直接列入第五批江苏“外专百人计划”予以支持,无需另行申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引进高层次外国人才的重要性,从加大人才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的高度,广泛发动,深入挖掘,推荐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申报人选。 (二)第五批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将设集成电路专项,对我省集成电路产业领域引进的高层次外国专家予以专门支持。 (三)申报人选一般应未在省内全职工作。已经在省内工作的,A类项目人选应为在2017年6月1日以后入职的专家。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人选须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书,承诺入选后来我省工作并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双方权责等内容。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必须有外文版本,经双方签署、中方单位盖章。 (五)申报人选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项目单位、市级引智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1.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合并装订。申报书应按照有关说明认真填写。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附中文翻译)、护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中外文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中外文)、个人简历、海外任职证明(附中文翻译)、个人视频文字稿(附中文翻译)、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 2.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 2.申报人选个人视频。由专家本人陈述个人情况,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时长控制在3至5分钟,配中文字幕。 3. 申报人选高质量正面照电子版。 每位申报人的电子材料放入一个独立文件夹内。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 五、报送方式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在宁部省属单位引智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申报人选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申报表格电子文档,请登录我厅官网(jshrss.jiangsu.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 陶飞 电话:025-83236169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211室 邮编:210008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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