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个醒!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有变化
来源:锐动源
之前,动源君在贴子中对限项要求做过解读,即简单归纳起来,就是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牵头和负责1个项目(课题),且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有锐粉提到其他人员的限制,之前动源君已提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已要求对其他人员进行明确标注,并明确,项目(课题)参加人员同时参加多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合计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得超过其工作时间的100%。
近期,新一批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开始申报,从发布指南关于申请资格要求来看,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但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员限项的范围要求如下:
1、如科研人员作为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将不能再做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或课题;
2、如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或课题参加人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课题(含两个项目课题);
3、如科研人员如果同时作为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参加不同的项目或课题,最多只能负责一个项目课题,同时参与一个项目课题;
4、如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本项目内设任务课题的负责人,则记为负责一个项目课题。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或课题。
从上述表述来看,除项目骨干外,对其他人员的限项要求也已明确,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都明确最多只能参与两个课题(含两个项目课题)。
编辑:王 郁
美编:孙 超
审核:李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