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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质监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5号)精神,健全电梯质量信用体系,持续推进我省电梯维保单位提高维保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乘梯安全,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负责2018年度三星以下(含三星,下同)星级评定、四星以上(含四星,下同)星级初评工作;省局负责四星以上星级评定。
二、四星以上评定方法及要求详见《江苏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细则(试行)》(附件1),三星以下评定方法由各市局参照省局评定细则自行制定。
三、各市局负责对辖区内已获五星及四星的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维持星级或降级建议,省局将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组织抽查。监督检查要求详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监督检查表(试行)》(附件2)。
四、请各市局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电梯维保单位星级监督检查表(试行)》(附件2)、《电梯维保单位星级初评意见汇总表(四星、五星)》(附件3)、《电梯维保单位星级初评分数汇总表(四星、五星)》(附件4)报省局特设局,同时报送通过四星、五星初评单位的《维保台帐》(附件5);10月20日前将已在本地区公示期满的《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二星、三星)》(附件6)报省局特设局。
附件:1. 《江苏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细则(试行)》
2.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监督检查表(试行)》
3.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初评意见汇总表(四星、五星)》
4.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初评分数汇总表(四星、五星)》
5. 《维保台帐》
6.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二星、三星)》
7.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现场检查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22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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