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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科〔2018〕45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发展,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试点项目应是我省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或已经确定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
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2.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3.项目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的文件;
4.正在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应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准备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应提供承诺文件。
三、申报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于9月14日前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于9月2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汇总并行文后报送我厅。
3.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发布入选项目名单。
四、有关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荐试点项目工作作为推进本地区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把好初审关。要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联系人:叶精明、罗荣彪,联系电话:025-51868546、51868833。
附件 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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