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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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厅局人事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49号)中“人力资本开发提升设施扩容工程”的要求,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更好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和对象 根据“十三五”期间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计划,第二批申报认定名额6家。在江苏省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熟悉并遵守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能力和经验,具备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任务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中型企业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认定条件和要求 (一)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优势明显。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满足重点领域、特色产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二)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基地管理制度。 (三)场地和经费保障有力。具备与所承担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要有能供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课程研发能力较强。能紧跟产业及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培训项目方案,能够研发适应本地区、本行业人才培养培训需求的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说明。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目的、申报优势、申报的可行性等。 (二)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固定办公场地、培训场所证明,自有或长期(3年以上)租用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有关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填写《江苏省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含高校)直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个设区市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限报1家。 (二)初审。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地区特色产业进行筛选,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复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并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四)审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认定公示。对认定合格的单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授牌。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文并授牌。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是推进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严格择优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进一步加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优先支持举办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 (二)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监督,从2017年起,“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已更名为“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原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需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认定,重新考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官网公布获得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名单,并加强检查考核,检查评估或抽查结果作为调整、撤销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下一阶段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经费使用。省财政对每个基地提供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经费。项目申报时,各类申报单位需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对自身的信息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的有关规定,依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对受补助的继续教育基地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有重点地抽查,并通报有关抽查情况。若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私分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地、各部门于2019年4月10前,将《江苏省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一式3份,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表和信用承诺书电子版可自行从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下载。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黄文娟,联系电话:(025)83236065,邮箱:971751390@qq.com。
附件: 1.江苏省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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