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探索奖”实施管理办法
“科学探索奖”实施管理办法
为指导“科学探索奖”运营,确保评奖过程客观公正,推动奖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科学探索奖”是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腾讯基金会发起人马化腾,与北京大学教授饶毅,携手杨振宁、毛淑德、何华武、邬贺铨、李培根、陈十一、张益唐、施一公、高文、谢克昌、程泰宁、谢晓亮、潘建伟等知名科学家共同发起的,由科学家主导的一个非官方、公益性奖项。第二条 宗旨“科学探索奖”聚焦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直接资助“探索期”青年科技工作者,面向未来、奖励潜力。第三条 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科学家评审的专业标准。坚持评奖的独立性,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本办法对评奖施加影响。坚持公益属性,不求商业回报,不问短期利益,做到长期运营。
第二章 奖项
第四条 名称中文:科学探索奖英文:XPLORER PRIZE第五条 对象在中国大陆全职工作的、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第六条 领域基础科学领域:数学物理学、生命科学、天文和地学、化学新材料。前沿技术领域:信息电子、能源环保、先进制造、交通建筑、前沿交叉。第七条 人数每年不超过50人。第八条 金额每人300万元(人民币),分5年资助,每年60万元。
第三章 治理
第九条 架构设立管理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秘书处。第十条 管理委员会奖项最高决策机构。职责为:明确奖项目标、原则、宗旨、任务;确定评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组成;批准评审规则、办法;审核并批准最终评审结果。第十一条 顾问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科学家、科技领域资深管理者组成。职责为:为奖项把关定向,提供指导意见,推动提升奖项影响力。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对应奖项领域分别设立评审组。职责为:制定评选细则、标准,执行各领域评审流程,决定获奖候选人并报管理委员会审批。第十三条 监督委员会由法律、财务、审计、公共政策等方面专业人士组成。职责为:提供专业建议,监督评选工作,确保奖项公信力。第十四条 秘书处由腾讯基金会负责具体工作。职责为:奖项日常工作的服务、支持、落实、进度管理,各委员会之间的组织协调,实施奖项的发布、颁奖、传播,组织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交流活动和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教育活动。
第四章 评审
第十五条 候选人通过提名和报名两个渠道产生。候选人条件另文规定。第十六条 提名每位提名人每年可提名1位本领域候选人。第十七条 报名在窗口期内登录奖项官网进行个人自主报名。第十八条 流程由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组成。第十九条 公布每年9月,在奖项官网公布获奖人姓名、单位、领域和获奖理由。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获奖人责任坚守学术道德,秉持科学精神,恪守科研诚信。作为科学传播大使,定期出席必要的公益活动和科普活动。受资助期间,按要求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年度科研进展报告。第二十一条 退出如发生获奖人违背本办法规定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停止资助。第二十二条 披露与回避参与评审人员须第一时间对与评审对象的利益关系情况进行主动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师生、亲友、项目合作(项目结束未超过5年)、商业合作、竞争等。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回避情况的具体实施。第二十三条 保密参与奖项工作的全部人员,均对涉及奖项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第二十四条 修订与解释本办法由奖项秘书处负责修订,由管理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属秘书处。第二十五条 生效与施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科学探索奖”秘书处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