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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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质〔2016〕12号
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30号)精神,根据《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农办质〔2016〕7号)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7年省里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现就有关申报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农业产业化国家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近两年已认定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按照《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实行追溯管理,建立追溯管理制度和相关生产管理制度,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产地环境、投入品采购与使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销售流向等全过程生产记录档案。 2、产品有包装、有标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推动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和流向追溯管理,基本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 3、申报单位须符合《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评选标准》(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主体,均可申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部门报送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www.jsfxc.com)进行同步申请。 2、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按照示范单位申报要求组织、审查,并择优筛选符合条件的生产主体申报。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申报6-8家示范单位。 3、各设区市农业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我委。必要时可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4、省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确定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在“江苏农业网”和“放心吃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省里以公布名单为因素,下达奖补资金。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申报书(附件2); 2、申报主体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登记等,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资格证明,以及“三品一标”证书; 3、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方案、质量安全追溯记录等; 4、近一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5、相关设备购置凭证复印件及包装、追溯标识照片。 五、其它事项 各地农业部门要广泛宣传,主动公开申报条件和程序,鼓励有基础、有竞争力的主体积极申报,并对照认定标准严格把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省农委绿色食品办公室,凡不按要求或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农委绿色食品办公室,杭祥荣,025-86263736。 附件:1.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评选标准 2.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申报书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 评选标准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示范单位申报书
示范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盖章):
填 写 说 明
1.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 2.本表封面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3、本表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标明页码。
三、主要创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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