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复评、终评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复评、终评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工产业函〔2016〕55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2016〕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评奖工作总体安排,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初评工作已经完成,评奖工作进入复评、终评和展示阶段。复评将采用“申报材料+实物”的方式进行,终评将采用“实物+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评和终评工作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11月30日前完成,参加复评产品(作品)名单见附件1。申报单位需要提供产品(作品)实物(下文统称“实物”)参评,并填写并提交以下资料(均要求电子版):
1.《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产品(作品)参评参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