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应注意哪些问题?
申报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锐动源
2016-10-11
昨天动源君第一时间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4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在锐粉中引起了强烈关注,许多拟申报团队在后台提了不少问题,相对集中在如何顺利通过形式审查,申报成功并正式立项。
大家都知道,动源君一贯很勤快,迅速拜访了多年从事项目管理的专业机构专家,围绕指南发布后应注意哪些问题,少走错路、弯路,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度采访。下面是动源君根据专家建议整理汇总的一些门道,供大家参考。
关于预申报书填写说明,你值得反复研读
往年指南发布后,许多科研人员往往只是略略扫过,就开始进入组团队、填写预申报书阶段,结果对于一些关键点都没有看清楚就匆忙上阵,很快败下阵来。这里,专家重点指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关于指南要求的“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这个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许多科研人员在申报时并未全部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导致在形式审查时,专家很快提出意见,判定出局。
关于项目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指南规定,项目及下设任务(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应为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家提示,在申报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具备申报的资格。
此外,形式审查前,所有数据均先由科技部信息中心“查重”,因此只要不符合以下条件的审查一律通不过。比如,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有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但可以参与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