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 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 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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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科〔2019〕400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单位: 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绿色建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度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已享受国家或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国家或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但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三)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项目。 1、绿色城区项目申报单位应是设区市或县(市、区)建设局(委),并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实施项目与进度、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等,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单位应是项目建设与运行主体,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科技支撑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具有正高级职称,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四)地方申报项目由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汇总后(附件2),正式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单位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二、申报材料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请申报单位登录网站(http://jscin.jiangsu.gov.cn信息系统—专题管理类—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填报,经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统一邮寄。 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的申报材料另需项目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荐盖章,省级公共机构申报的项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盖章。 三、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871、5186872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25-51868263。 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受理,直接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04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146。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