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6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6-06-28】 【单位:】 【作者:】 小 中 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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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知发〔2016〕101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我省2016年度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2015年底在职在岗,且符合我省知识产权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人员;
(二)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且符合我省知识产权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离、退休人员,但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6〕12号)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应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可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ggfw/xzzx/200907/t20090703_36181.html下载)一式3份,用16开纸双面打印并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