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申请及入库机构资格申报的通知
苏科高发〔2016〕163号
省科学技术厅 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申请及入库机构资格申报的通知
http://www.jstd.gov.cn/zwgk/tzggg/20160607/175734984.html
各省辖市、县(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局(科委)、财政局:
为鼓励引导天使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缓解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印发的《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申请及天使投资机构入库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被投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相关指标截止时间以股权投资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1)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立3年以下的非上市科技型企业;
(2)在江苏省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具有孵化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平台内注册,或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