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集成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集成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中电联信委〔2016〕1号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字〔2015〕1号),为做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管理工作,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评审机构管理工作如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联系。
电子联合会资质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419室(邮政编码:100846)
联系电话:010-68208064/68208063
传真电话:010-68218535
工作邮箱:sio@citif.org.cn
联 系 人:秦川 杨军
附件:《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评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