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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来源:科技司  

工信厅科函〔20162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推进《中国制造2025》全面实施,推动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提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质量标杆申报

  
(一)重点遴选方向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互联网+”应用、品牌培育等三个申报方向,遴选30个左右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全国质量标杆经验。

  
1.质量管理(技术)方法方向,遴选通过在创新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促进企业整体竞争力提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管理(技术)方法,优先遴选一批实践“源自我国本土”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相关经验。

  
2.“互联网+”应用方向,遴选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的典型经验,如通过“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式提高实物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3.品牌培育方向,选择工业企业通过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采用系统化品牌管理方法,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二)质量标杆的推荐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组织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名单见附件1)认真做好2016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典型经验,已开展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典型经验。

  
2.申请参加全国质量标杆遴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2

  
3.2016年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将首次启用网上申报系统(www.qmb.org.cn)。申报企业须在指定时间内上网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编写说明详见附件3)。请各组织单位配合做好质量标杆网上审核、推荐工作,并于510日前将推荐名单(在申报系统打印)加盖公章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纸质申报材料委托中国质量协会收集。具体申报、推荐流程见附件4或登录www.qmb.org.cn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