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发〔2016〕55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苏发〔2015〕6号),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苏知发〔2013〕130号)要求,现将2016年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依据江苏省《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组织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统一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流程、管理模式和专利申报程序,降低专利代理机构的行业经营风险,提高专利代理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今年,省知识产权局计划组织6-8家专利代理机构,开展第五批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对试点机构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2.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依据《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知发〔2012〕77号),创新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打造江苏知识产权服务特色,在全国树立品牌服务形象,推动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向多元化、规模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初次参加星级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依照《办法》第六条规定进行申报。已经期满的星级专利代理机构,对照《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向“省星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的由“省星评委”发放复审降级通知书或不合格通知书,并上交星级机构标牌和证书至“省星评委办公室”;复审合格的由“省星评委”发放复审合格通知书;经复审符合晋级条件的,由“省星评委”发放复审晋级通知书。
3.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依据《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试行)》(苏知发〔2011〕120号),为鼓励全省执业专利代理人积极参与“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提高执业专利代理人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培育高价值专利,省知识产权局委托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开展“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被评为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给撰写者颁发“2015年度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荣誉证书。
4.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通过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省内专利代理机构中遴选10家基础条件好、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品牌服务机构,为省内各类园区中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为企业开展“贯标”和“战推”创造条件。支持资金以中标金额为准。
二、申报主体
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江苏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国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代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
1.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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