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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届民间发明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届民间发明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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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知发〔2016〕57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农委、总工会、科协、团委、妇联、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号召,进一步激励民间发明创造活动蓬勃开展,着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助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省知识产权局、省农委、省总工会、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省发明协会研究决定,共同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五届民间发明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
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证书。同时,授予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民间发明家”称号,另设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本次评选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参评者应为具有江苏户籍并在江苏工作和生活、1998年1月1日之前出生、热衷发明创造、拥有专利的民间发明人士。
其专利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评专利应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法律状态为“有效”),且参评者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及第一发明人;
(二)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参评者须登录江苏省发明协会网站(http://ia.jsip.org.cn/),点击“民间发明创新奖申报系统”,注册并登录后,在线如实填写《江苏省第五届民间发明创新奖申报表》(附件1),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本地区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11月30日前在网上提交,同时将《江苏省第五届民间发明创新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寄送至江苏省第五届民间发明创新奖评选办公室。
         四、组织机构
        (一)江苏省第五届民间发明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支苏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蔡 恒(江苏省农委副主任)
曹 海(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