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21 来源:高技术产业处
省有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42号)要求,我省拟组织开展重大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拟申报项目的实施单位对照通知要求,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参照编制要点认真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填写项目汇总表,并登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提交项目建议(项目库网址:http://kpp.ndrc.gov.cn)。
二、请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积极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并做好项目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
三、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1月29日前将项目汇总表报送我委,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送时间将根据国家要求另行通知。我委将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上报国家。
联系电话:025-83392515
邮箱:gjscyc@jsdpc.gov.cn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42号)
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