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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6   作者:装备工业处   文章类型: 原创

 

各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促进全省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增强我省重大装备自主设计研制和推广应用能力,根据我委相关工作部署,现启动2016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高端装备。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端装备及其配套的关键部件。

2、服务工业企业装备升级的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包括钢铁、水泥、食品、包装、医药、化工、煤炭、纺织、印刷、输变电等传统行业生产装备更新换代和智能化升级所需的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先进生产线及关键部件。

3、高端装备制造领域自主创新重大装备。支持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高端专用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中具有原理、结构、性能重大创新,节能、节材、环保特征显著的重大关键成套或单机装备及其配套的关键部件。支持传统装备通过企业自主集成创新实现装备整体性能大幅提升。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应是省内企业首家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并经用户使用的产品,原则上成套设备价值每套在100万元以上,单机价值每台在50万元以上,关键部件不作价值量要求。具体条件应符合《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苏经信装备〔2012386号)5—7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