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4000677/2015-00382 | 信息分类 | 农业处 / 农业处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15-08-07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苏财农〔2015〕146号
为加快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模式,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根据财政部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要求明确如下:
一、支持领域(*为重点支持项目)
(一)粮食安全类成果。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甘薯、油菜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在全省开展规模化推广。
*1101优良食味高产粳稻新品种及优质高效全程机械化配套技术
*1102高产专用小麦新品种及其配套新技术
*1103 稻麦周年生态高效种植技术
1104高产饲用玉米新品种及其配套新技术
1105专用甘薯新品种及其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
1106高产高油油菜新品种及其配套新技术
申报要点:
1.申报品种为近3年内通过省以上审定,或近5年内通过省以上审定并极具推广价值,且规模有明显扩大趋势的品种。水稻、小麦现有推广面积在50万亩以上,且预计三年内可推广达200万亩;玉米、甘薯、油菜现有推广面积在5万亩以上。
2.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工厂化育秧配套技术。
3.稻麦周年生态高效种植技术要求稻米生产加工品质达到欧盟标准。
4.水稻、小麦在县域范围内建设万亩示范方1个,或在不同区域开展千亩以上种植,并合计超过万亩;玉米、甘薯、油菜,在县域范围内建设千亩示范方1个。
(二)生态环境安全类成果。重点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循环生产、乡土树种保护等技术成果。
*2101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与技术
*2102面源污染治理及流失养分再利用技术
*2103化学氮肥、农药减量技术
2104林业资源保护及乡土树种推广
申报要点:
1.要求稻麦秸秆和畜禽废弃物循环利用、种养规模适配;
2.要求独立灌排区氮磷排放达到区域水功能排放标准;
3.要求农田化学农药降低30%以上,化学氮肥降低10%以上,产量不减,稻麦规模达到1万亩以上。
4.林业重点在物种多样性、生态环境保护、乡土树种保护与推广。
(三)农业产业提升类成果。重点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
*3101种养业全程技术服务试点项目
*3102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申报要点:1.产业联盟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为申报主体;主要解决种养产业链关键技术问题;要求农田面积10万亩、家禽20万羽、水产5万亩(特种水产3万亩以上)。
2.农产品深度加工制作,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切实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区域产业发展。
(四)高效农业类成果。重点推广种苗繁育、夏季叶菜等为主的栽培管理新模式以及肉羊肉牛健康养殖、特色水产等。
*4101设施园艺种苗繁育及配套技术
*4102夏季叶菜类新品种及优质高产安全生产关键技术
*4103设施瓜、果、菜、食用菌以及茶叶新品种及标准化技术
*4104食草动物适度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
4105 集约化果园酸化土壤改良技术
4106 省力化栽培果园植保机械推广应用
4107根茎类特色作物快繁及高效栽培技术
4108江苏省水产养殖主导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与应用
申报要点:
1.园艺类申报品种为近5年内审定或鉴定,园艺作物类规模在1000亩以上;
2.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