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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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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央各有关单位外国文教专家工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和经费管理的通知》(外专发〔2011〕128号),鼓励和支持聘专单位通过引进外国专家,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提升学科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增强为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服务能力,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制定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高校(单位)要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落实“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要求,围绕国家重点领域发展和急需紧缺,结合自身重点发展方向,在基础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前沿科学研究等方面着力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外国专家团队,不断完善外国专家队伍结构,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二、各高校(单位)需认真填写《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年度报告》(简称《年度报告》)和《项目申请书》,总结年度引智成效,申报下一年度聘专计划,于2015年9月1日前完成报送。

(一)已安装“引智工作服务系统”高校,需通过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及《项目申请书》。

(二)未安装系统的高校需将《年度报告》与《项目申请书》分别装订成册,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年度报告》中各表格以单独Word文档形式报送,以“XX学校+XXX表格”名称命名;电子版《项目申请书》以“学校+项目名称”命名,如“XX大学+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

(三)非高校类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引智成果和下一年度外专聘请计划。

        三、本通知及相关表格从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刘欢  炊海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电  话:(010)68948899-50522

邮  箱:wjsjhc@126.com

 

附件:1.《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年度报告》

       2.《项目申请书》

 国家外国专家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