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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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知发〔2015〕95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sipo.gov.cn/工作通知栏下载),为加快我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现启动我省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1.已荣获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
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江苏企业;
2. 2012年以前立项并已通过验收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三、申报方式
上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点击企业入口,并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申报,具体如下:
1. 我省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登录系统注册后,点击申请复核,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2. 我省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登录系统
注册后,点击申请示范企业,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3. 2012年以前立项并已通过验收的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与上述国家级示范和优势企业重叠的除外)登录系统注册后,点击申请优势企业,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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